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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与个人信用挂钩

时间;2016-02-19 04:07:02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新版《无锡市物业管理条例》将个人信用融入其中,并于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无锡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又一新举措,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业主不肯缴纳物业费,或是没有足额缴纳,成为当前市场经济大潮中搏击的诸多物业公司最为头疼的事情。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不高,欠费行为的直接后果就是导致物管企业的服务质量下降。
  新版《条例》对业主有欠交物业服务费用等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违反管理规约等行为经生效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确认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这些失信记录将会直接影响业主个人的信贷以及出境,甚至会像“老赖”一样在社会上曝光。
  新版《条例》对业主的欠费行为动了真格,同时对物业服务企业作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条例》特别规定,物业项目经理发生严重失信行为,例如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专项维修资金,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用房、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等,将被录入项目经理诚信信息系统,其所属物业服务企业也将被录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信息系统。
  无锡市政府有关人士表示,政府今后制订修改相关法规文件,会将信用问题体现其中,切实扎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篱笆”,为无锡市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提供有力的制度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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